“应”、“比”、“险”、“正”等词讲该爻的处境“柔”、“刚”、“信”等词讲该爻之品德“处”、“履”、“居”、“得”等词讲该爻之行动,认为“圣人”当初作易,根据该爻的品德和处境制作了爻辞,后人读易,则应当设身处地地权衡自己的处境,审视自己的品德,以符应爻辞。应特别注意的是,王弼完全从坎卦结构和六四爻自身特点出发解释爻辞,没有到坎卦之外寻找任何根据,这是他和郑玄的重要区别。换言之,王弼“全释人事”的实质,是认为易卦的根据在其自身,不在天上,这样的易学即可称为具有内在性的易学。 从郑玄到王弼,反映着儒学特质的一次根本性的变革,关于这一点,王葆玹先生说:“严格说来,儒学之有内在性,不过是始于曹魏正始时期。在正始玄学家王弼等人著书以前,儒学的性格似主要是外在的。”即是说,王弼的条例义理化的、形上本体化的、具有内在性的易学,实际上创立了易学中的性理派。在王弼身后,程颐完整继承了这一学派的三种特质,而朱熹则对作为形上本体的太极有浓厚兴致,作了纵深一路的挖掘。俯瞰三家易学,在儒道之辨、象数义理之辨的表层湍流之下,静静地徜徉着王、程、朱易学一以贯之的深沉的性理传统,在这性理传统之下“整个程朱理学都可说是王弼易学影响下的产物” 王弼去世后,伴随玄学文化的兴盛,其易学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南北朝之际,北方流行郑玄易,南方流行王弼易,到隋代,王弼易逐渐取得独尊地位。隋书经籍志于易云:“梁、陈,郑玄、王弼二注列于国学。齐代,唯尊郑义。至隋,王注盛行,郑学浸微。”唐太宗贞观十二年(638),国子祭酒孔颖达(574648)受诏撰五经正义,于诸家易说中独尊王弼周易注,确立了王弼易学的独尊地位。他在周易正义序中写道:“若夫龙出于河,则八卦宣其象,麟伤于泽,则十翼彰其用。业资凡圣,时历三古。及秦亡金镜,未坠斯文,汉理殊囊,重兴儒雅。其传易者,西都则有丁、孟、京、田,东都则有荀、刘、马、郑,大体更相祖述,非有绝伦,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河北学者,罕能及之。”当时,江南为王弼周易注作义疏者十有余家,孔颖达认为它们“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于是“去其华而取其实”归本于王弼原注,为之从新撰写义疏,成周易正义。孔颖达对易学史的一些宏观问题,例如“易之意义”、“重卦之人”、“三易时代”、“上下经分篇依据”等方面有不少发明,而在具体经义的疏解和诠释方面,则确定“疏不驳注”的原则,不欲辩驳王弼注文。这意味着周易正义乃是王弼周易注的发展和完备。 五经正义包括周易正义、尚书正义、毛诗正义、礼记正义、春秋左传正义,在唐高宗永徽四年(653)颁于天下官学,独尊数百年之久。北宋建国,官学科举沿用唐代旧制,没有大的变化。太宗端拱年间(988989),以五经正义诏国子监镂板刊行,校勘精审,至真宗咸平二年(999),前后用了十年时间始竣其功。到咸平四年(1001),又先后校定或增修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仪礼、周礼、孝经、论语、尔雅注疏,镂板颁于国学,从此国家不但有官学,而且有了官书。仁宗庆历(10421048)以后,宋学兴起,学者解经竞标新义,然未见官书有何改动。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王安石改革贡举制度,颁尚书、毛诗、周礼之三经新义于学官,官书始有变改。这变改是否波及易书方面呢?我们来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王介甫易义二十卷,龚原注易二十卷,耿南仲注易二十卷。右皇朝王安石介甫撰。介甫三经义皆颁学官,独易解自谓少作未善,不专以取士。故绍圣后复有龚原、耿南仲注易,三书偕行于场屋。”从“不专以取士”、“偕行于场屋”等语,可知王安石、龚原、耿南仲三人的易注虽流行一时,却始终没有取代周易正义的官书地位。也就是说,两宋之交,官书仍以周易正义为主,王弼易仍统治着官方易学。朱熹是在这个时期出生,并在这个时期学习周易的。二、朱熹少年攻习王弼易 历代考述朱熹生平的著作,谈到朱熹少年时期,都重视他对儒学基本精神的天然契悟和厉志圣贤之学的心路历程,对其举业则以“于举子业初不经意”等语淡笔带过,例如黄榦的朱文公行状、脱脱等的宋史朱熹传、黄宋羲等的宋元学案晦翁学案、王懋竑的朱子年谱都是如此。今人束景南先生著朱子大传和朱熹年谱长编,钩稽许多文献资料,让我们得以了解朱熹少年时期的生活状况,从这些情况看,朱熹青少年时期并非“于举子业初不经意”而是付出了极大的心力。 朱熹祖辈出自“吴郡朱氏”一支,该支后汉灵帝时由青州徙居丹阳。唐末,丹阳朱氏的后人朱古僚仕为婺源镇将,遂定居婺源,成为婺源朱氏的始祖。朱古僚资产殷富,但他的后人五世从事儒业,朱家逐渐由中等官僚沦落到小地主的境地,到第七世朱森即朱熹祖父时,家业已一蹶不振。朱森不事进取,一生潦倒不得志,晚年沉溺于佛典道书,而把家业复兴的希望寄托给后辈子弟,说:“吾家业儒,积德五世,后当有显者,却当勉励谨饬,以无坠先世之业。”朱熹父亲朱松曾描述自己家境说:“某少贱贫,进不能操十百之金贸易取赀,以长雄一乡;退不能求百亩之田于长山大谷之中,躬耕以为养。反顾其家,四壁萧然,沟壑之忧,近在朝夕,途穷势迫,计无所出,乃始挟书操笔,学为世俗所谓举子场屋之文者。”此言虽不免略带主观色彩,然举子业竟是朱松找到的摆贫困的唯一出路,当无疑问。朱松在北宋政和八年(1118)以同上舍出身授迪功郎、建州政和县尉,其后十多年宦途不顺,多数时间待次在家,在闽中四处寄食寓居,生下朱熹。绍兴四年(1134),朱松丁母忧,期间“尽室饥寒”朱熹的两个哥哥相继夭亡,由此不难想见当时生活之艰辛。这一年朱熹就傅,朱松为作送五二郎读书诗,诗云:“尔去事斋居,操持好在初。故乡无厚业,旧箧有残书。夜寝灯迟灭,晨兴发早梳。诗囊应令满,酒盏固宜疏。驀羁应似犬,龙化本由鱼。鼎荐缘中实,钟鸣应体虚。洞洞春天发,悠悠白日除。成家全赖汝,逝此莫踌躇。”此时家境较之以往更加清贫,朱松能为朱熹设计的安身立命之途,更只能有“学为场屋之文”这一条了。诗中的“鼎荐”、“龙化”、“成家全赖汝”说的都是举业,显然,少年朱熹生活和学习的主题当是举子业。 从绍兴七年(1137)起,朱松一度在朝任职,家境稍有好转,但是绍兴十三年(1143),朱松的病故,使这个家庭的前景顿时又变得黯然无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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