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为表达一定的义理(“意”)而设立了卦,透过卦中的卦爻之象(“象”)而透显出此义理;唯卦爻之象隐含于卦中而未得彰,于是作易者又透过系属卦爻之辞(“言”)的方式,将卦中所涵具的卦爻之象诠说出来。由是,卦爻辞诠说出卦爻之象,而终于使易之义理得以顺利豁显。这是一条由义理而卦(卦爻之象),再由卦(卦爻之象)而卦爻之辞的建构理路,亦即由“意”而“象”而“言”的建构理路。建构的结果,就是易卦爻画与卦爻辞紧相联结的外在形式架构的确立。在王弼看来,圣人作易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在世人而前挺显各种正在的义理,为此,圣人遂设立卦以透显这些义理,又系属卦爻辞以诠说卦中所涵具的那透显义理的卦爻之象。由是一环紧扣一环,就构起了易的这种独特外在形式架构与体系。可见,与易传的理解大致相契,在王弼的心目中,易的卦爻画与卦爻辞紧相联结的外在形式架构背后,实隐含着象数与义理合一不二的内在实质性学理架构,前者正是后者具现的结果。 就后一理路而言,王弼主张,既然圣人原先建构易的理路系由义理而卦(卦爻之象),再由卦(卦爻之象)而卦爻之辞,亦即由“意”而“象”而“言”那么,后人契会、解读易,即应反溯回去,持一与此恰恰相反的理路,亦即,首先透过玩索卦爻之辞而解读出卦中所蕴示的卦爻之象,继而再透过契会卦爻之象而解读出义理。简言之,此一理路即由卦爻之辞而卦爻之象,再由卦爻之象而义理,亦即由“言”而“象”而“意” 在揭示出上述两种不同理路的同时,此处王弼还点明了易中“言”、“象”、“意”(亦即卦爻辞、卦爻之象与义理)三者所充任的不同角色。他明确指出,义理(“意”)是圣人作易时所要挺显的主要对象,是易的“灵魂”和归宿之所在,卦爻之象(“象”)仅是透显义理的“工具”卦爻之辞(“言”)又仅是诠说卦爻之象的“工具”“工具”与透过“工具”所要达成的“目标”系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必须将其区分得清清楚楚。王弼所作的这种角色辨析,实际上也就是他对易中“言”、“象”、“意”三者的重定位。其中,视“象”为“工具”视“意”为归宿或“目标”最具实质的针对性,它无疑是对汉易象数家象数优位论的致命一击。 其次,在以上论述、辨析的基础上,王弼继而又针对治易者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应当如何对待“言”、“象”、“意”三者的问题,作了如下的论阐。其云: 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 王弼的这段论述,直接受启于庄子。庄子.外物有云: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筌”是一种捕鱼的竹器“蹄”即兔,为一种捕兔的网。王弼告诫人们,在捕猎活动中,筌鱼相对,筌为工具,鱼才是所要捕获到的目标;蹄兔相对,蹄为工具,兔才是所要捕获到的目标。与此相类,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首先是“言”(卦爻辞)“象”(卦爻之象)相对,前者为“工具”后者方是所要达成的“目标”继之则是“象”(卦爻之象)“意”(义理)相对,前者为“工具”后者方是最终所要达成的“目标”“工具”的功用和价值,即表现在(亦只、亦正表现在)透过它可以达成相应的“目标”一量透过“工具”达成相应“目标”后“工具”的“职任”即算尽到了,它的功用和价值即意味着得以完满实现了,由是,人们随之即宜将其暂时忘掉,而把注意力转向所达到的“目标” 这里“忘”有着如下之深意:它重在晓示注意力重心的转移,重在晓示一种不过分纠缠和拘执的精神方向。落实地讲,此所云“忘”重在晓示注意力重心由“工具”向“工具”所达成之“目标”的转移,重在晓示一种不要过分纠缠和拘执于“工具”本身的精神方向。 可见,此外王弼实际上开示了一条层级递进、步步深入的契会、解读易的具体进路:先玩索卦爻辞,以解读出卦中所表征、蕴示的卦爻之象,既解读出卦爻之象,随即暂时忘掉卦爻辞而专注于卦爻之象;继之再契会卦爻之象,以解读出其所透显的义理,既解读出义理,随即又暂时忘掉卦爻之象而专注于义理。解读、把握到了义理,契会、解读易的最终目标即算达到了。 仔细玩味王弼所开示的此一契会、解读易的具体进路,我们认为,其中所挺显的不要一味纠缠和拘执于“工具”本身、却宜适时、及时地将注意力投向透过“工具”所达到之“目标”这一思想主张,无疑是卓异的和深刻的!此一思想主张,系直接针对汉易象数家、尤其是东汉象数易家的治易、诠易路数而发。汉易象数家视象数为易之根、为易之本,认为易的一切皆建立在象的基础上,都是在象数的基础上生衍出来的,由此而确立象数优位的理念。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西汉时期的象数易家执着于象数,提出了系列新的象数易说,建构起了各种新的象数学体系(像孟喜的卦气说体系,京房的八宫纳甲体系,等等),不烦赘述;而东汉时期的象数学家则将这种对于象数的执着落实为注易的实际行动(而不再是新象数学体系的直接建构),他们率自象数的角度切入以注易,将豁显易的象数学内涵,疏理清经文、传文背后的象数根据,确立为注易的基本目标,确立为注易的中心或重心,为此,他们一则过分拘执和纠缠于经文、传文的一字一句,绞尽脑汁地契会、钩稽其背后构成其所以然的象数内涵,一则最终落脚到对于易的象数学内涵的拘执和纠缠,以致在易传原有象数义例和象数学内涵的基础上继续推衍,大搞烦琐象数,提揭各种新的象数义例和象数学说,以牵附、迁就经传本文而诠释之。唯此处对于经文、传文的过分拘执与纠缠,亦可归结为对于象数的过分拘执与纠缠,因为东汉象数易家之所以会一味拘执与纠缠于经文、传文,其所看重的,无非是此类文字背后的象数根据。综上可见,无论是在西汉象数易家那里,还是东汉象数易学那里,构成易传问世之后易独特学说架构的一体之两面的象数的一面的确被突显了,而义理的一面却的确被大大忽视了。这在王弼看来,突显的乃是“工具”忽视的竟是透过“工具”所要达成的“目标”实属一种“本末倒置”之举。因此,他认为,汉易象数家的治易、诠易路数断不足取。他之所以要提揭上述契会、解读易的具体进路,目的就是为了与汉易象数家的此一路数相对抗,一则先推倒象数优位之理念而代之以义理优位之理念,一则继之将注易的基本目标、注易的中心或重心由豁显易的象数学内涵,疏理清经文、传文背后的象数根据拨至解读出易的义理内涵。 复次,针对汉易象数家、尤其是东汉象数易家在治易、诠易过程中所暴露出的上述偏失,王弼进一步论述道: 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 “存”与“忘”相对待。“忘”所着力晓示的是注意力重心的转移,是一种不过分纠缠和拘执的精神方向;而“存”谓保存、固守,它所指涉的则是一咱对于特定对象过分执迷、护持与纠缠的心态与行为。“存”和“忘”的对象,这里皆指前所言”工具”或“存”或“忘”集中而又典型地体现了两种不同治易、诠易进路的根本性差异。 汉易象数家、尤其是倾注主要精力于注易之上的东汉象数家,他们在治易、诠易的过程中,每每过分看重易的文辞与象数本身,因而才会产生前述那种对于易之文辞与象数的过分拘执与纠缠的心态与举措。他们当时的基本文化追求是,在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在他们所处的那种文化背景下,透过他们自身对于易之文辞与象数的契会、疏理与诠释,推出并挺显他们所认定的对于易之文辞与象数以及整个易的正解理解,并且基于这种理解,完满地保存好易之文辞与象数以及整个易的“原貌”因而他们一味地拘执、纠缠于易之文辞与象数而不能超越之。 在王弼看来“言”(卦爻辞)是诠说“象”(卦爻之象)的“工具”(此外须明确,在王弼那里“言”、文辞专指古经之卦爻辞,而不及传文;而在注易的汉易象数家那里,文辞则泛指卦爻辞与传文);“象”是透显“意”(义理)的“工具”“工具”的价值并不在其本身,却恰恰在透过它所达成的“目标”上面“目标”才是“工具”价值的真正确证者。设若因为“工具”具有可以达成某种“目标”的潜在价值和功用而过分看重“工具”本身,乃至执迷于它而不能超越之,那么“工具”所具有的那种可以达成某种“目标”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将很难实现出来,如此“工具”本身也势必将失去其作为“工具”而存在的意义了。因而,卦爻辞作为诠说卦爻之象的“工具”其价值并不在本身,却恰恰表现透过它所诠释出的卦爻之象上面,卦爻之象才是卦爻辞价值的真正确证者--唯有诠释出卦爻之象,才能确证卦爻辞的价值;卦爻之象作为透显义理的“工具”其价值并不在它本身,却恰恰表现在透过它所透显出的义理上面,义理才是卦爻之象价值的真正确证者--唯有彰显出义理,才能确证卦爻之象的价值。如果因为卦爻辞具有可以诠释出卦爻之象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如果因为卦爻之象具有可以透显出义理的潜在价值和功用,而过分地看重卦爻辞具有可以诠释出卦爻之象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如果因为卦爻之象具有可以透显出义理的潜在价值和功用,而过分地看重卦爻辞和卦爻之象本身,乃至执迷于它们而不能超越之,并且谨谨慎慎、唯恐有丝毫差错地希图完满地诠释清和护持、保存好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原貌”那么,卦爻辞所具有的那种可以诠释出卦多之象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将很难很好地实现出来,卦爻之象所具有的那种可以彰显义理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很难很好地实现出来,如此,卦爻辞和卦爻之象本身,也势必将分别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即失去其作为诠说卦爻之象之“工具”和透显义理之“工具”而存在的意义。即失去其作为诠说卦爻之象之“工具”和透显义理之“工具”而存在的意义。而持如此之识见和如是而为之人,也绝非真正懂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价值和功用以及如何利用它们的这种价值和功用之人,这样的人,显然很难较好地透过卦爻辞而契会出卦爻之象,很难较好地透过卦爻之象而解读出易之义理。 而且,契会、解读易的过程,如前所揭,实系一由卦爻辞而卦爻之象、由卦爻之象而义理的层级递进、步步深入、环环相扣的过程,如若前一环节出现了差错,不能圆终目标的进程即自行中断。具言之,如若因过分看重卦爻辞本身,以致执迷于它而不能超越之,那么将很难通过它而顺利契会出卦爻之象,这就意味着由卦爻辞而卦爻之象的这一环节出现了问题,不能圆满地终结,由卦爻之象而义理的后一环节,自然也就因之而不能接续进行下去了,解读出易之义理的最终目标,也就难以实现了。而且,实际上,即使前一环节圆满终结了,透过卦爻辞而契会出了卦爻之象,但是,如果就此而过分看重卦爻之象本身,以致执迷于它而不能超越之,那么,同样也难以实现解读出易之义理的最终目标。 依王弼之见,汉易象数家,主要是一味拘于注易,过分看重易之文辞与象数本身,乃至沉溺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不能有所超越,希图在自己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完满地保存好易之文辞与象数以及整个易的“原貌”的东汉象数易家,就是这样一些不能很好地透过易之文辞而解读到易之象数真髓的人,就是这样一些不能很好地透过易之象数而把握到易之义理精蕴的人,他们只会在易的“外围”或“表层”打转,难以深入到易的“里层”洞见其真精神,因而用力虽勤苦,费思虽不少,到头来却成效甚微。他继言道: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王弼认为,易之卦爻之象(“象”)系为义理(“意”)而设,是透显义理的有效“工具”易之卦爻辞(“言”)系为卦爻之象而设,是诠说卦爻之象的有效“工具”然而,在王弼看来,人们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如果仅仅停留于“卦爻辞乃对应一定卦爻之象而设、卦爻之象乃对应一定义理而设”这一识见层次上,从而过分看重、执迷卦爻辞和卦爻之象,并且希图完满地诠释清和护持、保存好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原貌”那么,他所存的,已远非原来意义上的诠说相应卦爻之象的卦爻辞和透显相应义理的卦爻之象了,而只是一些笼罩着“卦爻之象的最佳诠释者,诠说卦爻之象的有效工具”与“义理的重要载体,透显义理的最佳工具”之类的美妙光环,但却形同虚设的卦爻辞和卦爻之象了。因为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一则用以诠说卦爻之象,一则用以透显义理,诠说卦爻之象和透显义理,才分别是卦爻辞之所以为卦爻辞、卦爻辞之所以为易之卦爻辞与卦爻之象之所以为卦爻之象、卦爻之象之所以为易之卦爻之象而存在的根据和所当具备的“职任”才分别是它们的真正价值之所在。看到了卦爻辞和卦爻之象分别作为“卦爻之象的最佳信释者,诠说卦爻之象的有效工具”与“义理的重要载体,透显义理的最佳工具”而所具有的价值,但是不能设法有效地将这一价值很好地实现出来,反却因此而一味地执迷于卦爻辞和卦爻之象本身,并希图在正确理解基础上保存好它们的“原貌”这样做,自然只会使卦爻辞失其之所以为卦爻辞、之所以为易之卦爻辞而存在的根据和所当具之“职任”只会使卦爻之象丧失其之所以为卦爻之象、之所以为易之卦爻之象而存在的根据和所当具之“职任”尤有进者,因为定位的失误,分不清轻重缓急,分不清“工具”与“目标”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从而一则一味执迷、停留于卦爻辞而不能适时地暂时忘掉、超越它以通向卦爻之象的“彼岸”一则一味执迷、停留于卦爻之象而不能适时地时忘掉、超越它以通向义理的“彼岸”只能视为一种“目标”的迷失或“倒错”!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发生了如上两类严重的“目标迷失”或“目标倒错”则最终能否圆满地契会、解读好易,也就可想而知了。冷静地反思汉易象数家、主要是东汉象数易家治易的基本情形,王弼认为,此点即不难明了。 再者,综括以上之所析、所论,王弼得出了如下的结论。其云: 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 王弼指出,人们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唯有不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作为“工具”的卦爻辞(“言”)和卦爻之象(“象”),反却能够分别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超越它们,才会真正一则借由卦爻辞这一“中介”或“桥梁”而最终通向卦爻之象的“彼岸”一则借由卦爻之象这一“中介”或“桥梁”而取终通向义理(“意”)的“彼岸”泛言之,人们唯有不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作为“工具”的易之文辞(包括卦爻辞及传文)和象数,反却能够分别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超越它们,才会真正一则借由易之文辞这一“中介”或“桥梁”而最终通向易之象数的“彼岸”一则借由易之象数这一“中介”或“桥梁”而取终通向易之义理的“彼岸”由此,王弼进一步申言,人们要想解读出义理,就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卦爻之象;而人们要想契会出卦爻之象,则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卦爻辞。泛言之,则人们要想解读出易之义理,就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易之象数;而人们要想契会出易之象数,即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易之文辞(包括卦爻辞及传文)。之所以必须如此,在王弼看来,是因为无论是作为“工具”的卦爻辞(以及泛言的易之文辞),皆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对此,后文将详有所及,在兹不赘。因此,针对汉易象数家象数优位论下的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象数的偏失,王弼特别指出,当初作易之圣人为了充分彰显各种情实的需要而重叠了八卦,以组成了一个各具六爻画的六十四卦系列,后世的人们则完全可以为了最终契会出作易圣人当初所欲彰显之各种情实的需要,而将此类卦爻之画暂时忘掉。 此外突显“忘”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工具”是达成“目标”的严重障碍,并不意味着“工具”与透过“工具”所要达成的“目标”间构成一种截然对立的关系。突显“忘”仍然是以肯定“工具”的有效性、肯定“工具”是通向“目标”不可或缺的最佳“中介”或“桥梁”为基本前提的。王弼之突显“忘”只是旨在提醒人们,唯有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工具”本身,才会顺利地通向“目标”的“彼岸”! 或曰:“他(按,谓王弼)开始只是说,认识要通过一定的工具作为媒介,如果认识了所要认识的本体,可以不要工具,得了鱼可以忘筌。这里,却说只有忘掉了象,才能得意;只有忘掉了言,乃能得象。他把象的必须忘掉,看作得意的条件;把言(的)必须忘掉,看作得象的条件。也就是说,把象和得意的关系对立起来,把言和得象的关系对立起来。”(任继愈先生主编四册本中国哲学史第二册第176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版) 或曰:“(王弼之论)就把‘忘言’,‘忘象’看作是‘得意’的条件,无限夸大‘言’和‘象’作为认识媒介在认识过程中的相对局限性,而看作是‘得意’的障碍。这样把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媒介手段,作为认识对象的思想和传达思想的物质外壳,形而上学地割裂、对立起来,歪曲了认识的深化过和,宣扬了神秘主义的不可知论。“(肖箑父、李锦全先生主编中国哲学史上卷第380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12月版) 以上两种大致相近的观点,系大陆学界前一阶段的基本观点。显而易见,这两种大致相近的观点对王弼思想误解甚矣。误解的产生,系因对于前述王弼颇富层序性的学理和理路缺一种”同情的了解“所致。尤其是后一种观点断言王弼”宣扬了神秘主义的不可知论“,最令人费解。因为在王弼那里,无论是以卦爻辞(”言“)为媒介的卦爻之象(”象“)不是以卦爻之象为媒介的义理(”意“),最终都是可以契会、解读出的,亦即它们都是可知的,这怎能被称作是一种”不可知论“呢? 综上可见,王弼的论述层层深入,的确具有着较为严密的层序性,在而且其析论之透辟,识见之卓异,堪称空前,较之汉易象数家,的确达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思想境界。至此,王弼依据自己的体认而所提揭的有别于汉易象数家、尤其是东汉象数易学的新治易路数,已豁显在我们的面前。 最后,依据自己对治易路数的体认,王弼又对烦琐的汉易象数之学,作了如下的集中清算。其云: 在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两汉象数易学的偏失突显为象数优位论,突显为象数优位论下对于象数的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而前已论及,两汉象数易学对于经文、传文的过分护持、拘执与纠缠,亦可归结为对于象数的过分护持、拘执与纠缠)。正是由于这种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衍生出了象数学上的穿凿、烦琐之风。此风一起,愈演愈烈,至集两汉象数易学之大成的的虞翻那里,而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包括虞翻在内的东汉象数易家(一则虞翻的易注完成于汉献帝当政年间,一则虞翻集两汉象数易学之大成,因之就易学自身发展的角度而思之度之,虞翻自当划归东汉象数易家的行列),他们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象数学上的穿凿与烦琐,大都是因对于卦象(卦所表征、蕴示的物象)的过分拘执所引起的,因此,王弼在这里主要就他们这种对于卦象的过分拘执所起的,因此,王弼在这里主要就他们这种对于卦象的过分拘执作了无情揭露。 “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言统合具有某一共同特质的一类事物,皆可将它们视为某卦的卦象而为该卦所表征,只要契合某一意义或义理,任何一种具体的卦象和爻象皆可成为此一意义或义理的表征、透显者。换言之,即,某卦之象不必执于一,某一意义或义理也非必由某一固定的卦来表征和透显。举例以言,此点即不难明了:离之一卦,下、上皆阳爻,中间则为阴爻,阳刚而阴柔,是则此卦有内柔外刚之象。而、蟹、蠃(螺)、蚌和龟,皆外有硬壳、内有肉身的内柔外刚之物,因而它们都可被视为离的卦象而为离卦所表征。亦正因此,离卦之不必执定于以上五象中的某一象也。再如,乾的卦德为刚健,阳爻亦蕴示刚健,是以无论是乾卦还是阳爻,都与刚健的意义或义理相契,因之刚健的意义或义理,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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