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只有筑基期以后的修士才能把自己的天武藏纳在灵田,姜勤风的灵心剑却可以变化适合大小,收纳在他的衣袖中。
姜勤风的性格潇洒随性,倒是正合这剑法的剑意,用起来更是得心应手。
刀疤男还以为小孩子好欺负,没想到连姜勤风的身都未挨近,就被他一剑指着肚子。
“少侠饶命!仙人饶命!小的有眼不识泰山!饶命啊!”刀疤男赶紧跪地求饶。
“糟糕!”他一摸脑袋,误事了!
姜勤风打得太开心,竟然忘记身后还有一个猥琐男。
“阿佑!阿佑!”
他忙去呼唤,一回头,便见出言不逊的猥琐男倒在江佑邻的脚边。
江佑邻发丝披散着,怀中抱着雪白皮毛的小狗,鞋子轻轻踏在男人的脑袋上,淡青衣衫犹如江南梦里的烟雨,带着氤氲水雾,美得像蛊惑人心的妖精。
此时的江佑邻,平时柔弱无助的气质消失不见,嘴角挂着再明显不过的讥诮,冷淡又无情的样子,仿佛脚下踩的不是一颗活人的头颅,而是颗不值一提的小石子。
这样恶劣的行径,偏偏他的容貌生得完美无缺,就连脚下的俘虏都忘记生死,迷醉地看着他那一瓣雪莲似的下巴。
“不痛的,不会痛,”他低声笑道,“怎么会痛呢?”
下一秒,他踩进了男人的眼睛。
“啊!痛死我了!啊啊啊啊!”男人大声惨叫,犹如杀猪。
姜勤风的耳朵被震得嗡嗡嗡响,感觉自己被吓到了,可是想想这个男人不知祸害了多少无辜的小女孩,心里竟然生不出同情来。
“勤风。”
江佑邻抬起头,一看见姜勤风,两只杏眼弯成两弯月牙,露出天使般的笑容,如果有耳朵和尾巴,怕是在晃动着讨好,和他怀里的小狗竟如此相似。
“我没事啦。”
江佑邻把脚从猥琐男脑袋上拿下来,好像还嫌脏,顺便在他的衣服上擦擦鞋底。
“走吧。”
姜勤风在他身边走着,心里诸多疑惑,竟不知问哪一个比较好,憋了好久,终于憋出了一个问题:“你昨天受的伤,都好了吗?……还痛吗?”
“不痛。”
江佑邻笑着摇头,见他仍旧一副不相信的样子,用牙齿咬咬下唇,凑过去轻轻亲了一下姜勤风的嘴角,又小声在他耳边说:“真的不痛啦。”
他每次都是这么安慰娘亲。
这在嘴角的轻轻一吻,不知不觉,成为他下意识安慰亲爱之人的方法。
直接亲密,充满着信任。
姜勤风惊讶地摸摸嘴角,回想起昨天的那一幕,明白这小孩算是慢慢对自己敞开心房了。
出了难民区,两人又重新回到繁华的大街上,江佑邻披着头发,实在太招人眼球,姜一路上都有人偷偷议论他到底是谁家的女儿,生得如此标志。
这大概就是高颜值的烦恼吧。
姜勤风想了想,提议道:“我们去买一条发带吧,你披着头发,肯定很热啊。”
他一直记得初见江佑邻时,他柔弱得像小竹笋,所以看到这条银底绿纹的发带,简直觉得不能更适合他。
店铺老板可和那些难民窟匪徒不同,一眼就瞧出两人衣着不凡,绝对不是普通人,赶快热情地推销起来。
“这发带是上等的云锦编制的,上面的曲水直竹纹,临江城最有名的绣娘楚娘子,亲手绣了整整大半年,这针脚,这纹理!绝了!肯定很配这位小少爷!”
姜勤风被忽悠得很心动:“多少钱?”
店主看他真信了,也很激动:“五十两!”
姜勤风一摸兜:“一两,没有更多了。”
店主:“……”
江佑邻听店主如此吹嘘,微微一笑,不为所动:“哪有那么好,楚娘子可没有这么拙劣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