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尘土,连忙跟过去。
百年过去,姜勤风、谢灵檀和燕倚云修为皆已到达元婴,就连徐小凤都在冲击筑基后期的边缘。
他们四处治愈灵物,将面目全非的生态环境恢复原状,足迹遍布三大境,顺手也处理了不少为非作歹的精怪,亦管束人间不平之事,无数人对他们感恩戴德,奉为神明,美名一传十、十传百,最终传遍天下,传遍世间。虽说姜勤风等人并非沽名钓誉之徒,如今也都顺其自然成了名号响当当的人物,声望口碑均今非昔比。
说得极端点,百年前谢灵檀指认公孙赢背叛仙道,勾结魔修,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不过判了他八十年的禁足,还是与公孙赢平素在上清的声望与威信有关,如果现在再来指正,公孙怕是很难善了此事。
既然有了响当当的名号,自然就多了许多跟风盲从的人。
模仿偶像永远是每一个时代的人不变的爱好。
姜勤风反而最难模仿,因为他就是不带一丝修饰,最简单的白色衣衫穿在他身上都飘逸出尘,其他人这样打扮反而一点特色也无,唯一能模仿的——
他灵宠多,小白狗,聚灵兽,还有一只火凤,听说又添了一只狮子坐骑,可问题是,这也太难模仿了吧!养灵宠的钱都够在上清买几座大房子,带花园那种哦。
看来看去还是谢灵檀最好模仿,紫色的头发,紫色的眼睛,人群中一看过去,就两个字:亮眼,所以许多剑神的崇拜者搞了许多染剂,把自己的头发和眼睛搞成灵檀紫,但那样的颜色终究是不长久的,一沾水就掉。
更有甚者参考谢灵檀年轻时候的造型,给自己也扎个小辫子,风靡大街小巷,又叫灵檀辫,或者灵檀头。
故而护城所的修士看到谢灵檀的时候,就四个字:不屑一顾。
染得挺逼真,现在的小年轻,模仿人还挺下血本。
姜勤风把小白狗从镯子里放出来,让它仔细嗅闻。
“汪汪~”
小家伙吃得胖嘟嘟的,看着可招人爱,山阳大王口水都流出来了。
“真没人,全是鸡和兔子,怎么都是熟的?”
姜勤风叫江小佑这只小火凤飞到洞顶,照亮一切,许多未开智的狐狸都蹲在角落,默默地看着他们,旁边还有静静燃烧的篝火,篝火旁放着从人类那里偷来的柴米油盐,散落了一地鸡骨头。
山阳大王看美人面露惊讶,翘起尾巴:“我的厨艺可是皇宫里也尝不到的好,没想到吧?你要不要吃啊,不过吃了就得留在洞里陪我——嘶,好痛好痛!!你手那么重干嘛!我就说两句!”
“提醒你现在的处境,少油嘴滑舌。”谢灵檀冷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