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的世界吗!
在路灯下看到这么一个头发稀疏、面无血色、穿着破烂、步履蹒跚的中年男人,戴蒙整个人都不好了。喜欢享受生活的他受不了末日背景,哪怕只待一个月对他而言也是地狱,待一年他就疯了。
“钱!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走到距离戴蒙三米远时,“丧尸”竟然开口说话了,并掏出了一把小手枪。
戴蒙顿时松了一口气,谢天谢地是抢劫的啊。看样子这货只是喝多了或毒瘾犯了,形象和动作看起来像丧尸,有点恶心。
他一句废话都没说,忽然爆发,冲上前半转身一脚把这人踹飞了四米多远。抢劫犯不是脚下打滑贴地摔出四米,而是双脚离地被踹飞了出去,趴在地上不知死活。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挺迟钝,但戴蒙不敢赌对方不会开枪,更不认为自己能近距离躲避子弹。要是他被这样的货色打死了,那简直就是蠢死的。对方挨一脚会不会死他没多想,面对抢劫的人,他明显是正当防卫啊。
他没去查看对方的伤情,只想尽快离开这里。
只要有摩托车或汽车停在路边,他靠火种吸收材料和锻造的能力,可以轻松把锁搞定,不愁没有载具用。只是锻造一把钥匙,火种不需要多少材料和容量。
他走出一百多米远,还没发现有车,听到了前方传来的枪声和惨叫声。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我擦,太离谱了吧?真不愧是快乐美利坚,枪击每一天!
戴蒙是真的服气了,他才刚穿过来就遇到了一次抢劫,一次枪战。他听声音猜测是两帮人在激情对射,不死不休。他们使用的武器有手枪,还有微冲。
戴蒙刚到这个世界,对战的双方不可能有人是他的朋友,当然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听到枪响,他也感到有点紧张。离开尤曼吉后,他手腕上的三道杠纹身已经消失不见,现在只有一条命了。尤曼吉没有防弹衣,如果有,他在遇到枪战时肯定要穿上一件。
戴蒙不想惹麻烦,立即藏在了小巷的暗处,麻烦却主动找上了他。
双方打了一分多钟,枪声停了。
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长发杂乱如同尼古拉斯-凯奇的白人瘦子和一个身高一米九左右,一身嘻哈装的黑人壮汉跑进了戴蒙所在的小巷。瘦子一手拿手枪一手拿电话,黑壮汉则左手提着个运动包,右手拉着一个拉杆箱。
戴蒙不知道对方的底细,屏住呼吸藏在垃圾箱后面,想要等两人离开。
这时瘦子拨通了电话。“老大,我们拿到了货,把钱也抢回来了。不过他们安排了一些人接应……我们打了起来,除了我和贾马尔,其他人都挂了。”
戴蒙心说有事做了,他遇到了一场黑帮谋杀案。火种翻译英语后他听清楚了大体情况,这肯定是黑吃黑,只是不知道交易的是什么货。
他不会错过这种做“超级英雄”的机会,如果钱很多的话,他马上就翻身了。
戴蒙以前不知道怎么才能发大财,幻想过有人身受重伤带着很多钱被他在胡同里遇到。然后这个人就挂了,他刚好幸运的捡走了钱。对于不爱上班,不懂创业的他来说,想发财似乎只能靠这种奇遇。
如今他居然真的遇到了这种事,只不过对方还没有挂掉。没关系,他会让这俩人走的很安详。
戴蒙悄无声息的用火种将一把手枪锻造了出来。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在打电话,他太容易偷袭成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