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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天锋。
峰顶,一个满脸坚毅的金袍男子,如老僧入定一般双目紧闭,烈烈寒风呼啸而过,竟无法撩动他一缕长发。
天与地和、地与人和,金袍男子即为天地,天地就是金袍男子!
兀的,男子睁开了双眼,遥望着远处的望天锋:“不愧是我莫小渔认定的敌人!这么快就想到了解决之法了吗?”
秦锋体内那十四股寒气本就是莫小渔留下的,虽然他从不认为区区真元能够奈何得了秦锋,但秦锋能如此快速的解决问题,还是超乎了他的预料。
“气运好,天赋强,我真的有点迫不及待了。”轻轻摩挲着那尖锐的獠牙,莫小渔眼中流露出前所未有的渴望。
不夜大陆幅员辽阔,人类并不是绝对的主人,以精灵为代表的妖族、以凶兽为代表的兽族、以吸血鬼为代表的血族……各大种族并存。
而莫小渔则是一个血族与人族的混血儿。
人族擅长谋虑,智慧无双,虽然肉身孱弱寿命很短,但修炼速度却是无人能及。
血族的天赋就是掠夺,以精血为媒,掠夺他人气运。
其实和秦锋吸食野狼时的情景有些类似,不过秦锋不仅吸食了野狼的精血,还吸食了野狼的灵魂,甚至于天赋、修为、气运、记忆,秦锋都能够掠夺。
只是当时的野狼还属于灵智未开的类型,秦锋除了得到天赋、气运之外,似乎没有其余的好处罢了。
莫小渔,作为混血儿的他,同样具备了掠夺这项天赋,不过最多只能掠夺三次。
第一次他吸食了自己的父亲,从此踏上了修炼之途,第二次他机缘巧合下得到了凌霄剑宗开山祖师的一滴精血,从此天赋飙升,剑道领悟更是一日千里。
第三次,也是他最后一次机会,慎重许久之后他才确定了两个目标,第一八大公子排行第二,大秦帝国四皇子赢霸道,第二拥有通灵剑体的叶潇潇。
两人皆是天赋超群,但同样背景深厚,他并不敢贸然下手。
就在此时,秦锋异军突起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天赋好、气运足、没有实力、没有背景,简直就是一个又香又甜的软柿子。
不过他并不打算立即动手,第一秦锋的崛起太过于偶然,第二自己还年轻,就是等上两年又有何妨?
“什么?风无涯被秦锋杀死了!”
“兄弟你是没有看到,当着剑公子的面,秦锋直接将风无涯捏成了渣滓。”
“这么狂?”
“切,这算什么?秦锋还向莫小渔宣战呢!‘今日你赐我两指,两年之后可还敢接我一剑?’啧啧……何等的猖狂!”
“这……的确是有点狂了。”
不出意料,秦锋约战张召的余波还没有散去,于生死台斩杀风无涯,约战莫小渔的事情,再度传遍了整个宗门。
上至太上长老下达外门弟子,几乎所有人都会关注此事。
毕竟约战张召那只是小打小闹,没人会太过在乎,而莫小渔乃是何人?凌霄剑宗的第一天才,将来可能当上宗主的存在!
“烈马难驯。”
仰首苍穹,大长老此时也是一脸的无奈。
狂,狂够了!
仇,已经报了!
命,也保住了!
秦锋抱着萧禹的尸首,来到了十万大山,一处风水极佳的山丘。
“命运,原本我是不信的,但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一切的事情都颠覆我的认知,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你拥有了转世的机会,不要再踏入武者之路,找一个普通的小人家,娶妻生子,平凡的再过一生吧。”
尘归尘,土归土,一捧一捧的,没一会儿山丘之上就堆起了一座新坟。随手抄起一块花岗岩,唰唰唰几剑,一块墓碑瞬间出现在了眼前。
“凌霄剑宗,内门弟子萧禹之墓。”
圆月当空,秦锋半倚在墓碑之上,萧禹之事暂且告一段落,那么接下来就是考虑怎么解决自己问题的时候了。
两年之约!
两年的时间对于武者来说其实很短,而秦锋想要凭借这很短的两年时间,跨越武灵、武宗两大等阶,超越天骄般的莫小渔,那难度丝毫不逊色于,让一个乞丐成为亿万富翁。
自生死台一战之后,接连突破两个等级达到了武力八段。
破而后立,那些被神秘暖流重塑之后的肉身,变得越加坚固,可以说除非武灵境界的强者亲临,否则同阶之内,恐怕没有几人是秦锋对手。
但这还远远不够,莫小渔年仅二十一岁,他用十一年的时间,走了多少人一辈子也走不完的路。武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