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火器?这世间竟然存在这么恐怖的火器,以后我们这些拎刀添血的,几乎会再无用武之地,任你打熬了半生的好武艺,一枪下来就是死。”
“谁若是再看不清形势,就会是时代的淘汰者!”
吴三桂也是满脸颓丧,今年才十七岁的吴三桂,可是武举人出身啊,然而这有卵用?想想那些隔着三四百米,就能射穿铁甲的步枪,吴某人想哭,他这打熬了多年的武艺,以后还有用么?
他都觉的那些火器一出,困扰大明几百年的北方边患,估计再也闹腾不出大动静了。
草原民族一直骚扰中原王朝,不就是因为马快,跑得快么?可有了那些步枪后,你还跑个毛啊,就算隔着一里之地打人打不准,那么打马呢?
吴三桂脑海中都有画面了,鞑子大兵压境,即将包围一个边境的小堡垒,二三十个军屯户突然各个扛枪上堡墙,居高临下隔着几百米突突突,不管是女真还是蒙古鞑子,瞬间死一地。
火器能发展到毛瑟98k卡宾枪那种程度,真是会让游牧民族彻底放下刀枪,变成能歌善舞的定鼎之局。
“父亲,尽早解散家丁团队,听从陛下整编吧,我吴家至少还能享一方富贵安了,孩儿打算去京营从军,若能跟随阎总兵,成为其帐下一小兵,未来未必不能闯一番功业!”
等吴三桂这话说出,大帐内不少人纷纷色变,可大家都有种无话可说的感受。
你无力改变时代就去顺从适应这个新时代,吴三桂或许不知道这句话,可道理他是懂得。
在新式步枪兵无法大规模普及,还需要普通冷兵器军队去镇压天下的时代,他们暂时还是有机会建立功勋的。
片刻后,祖大寿又叹息起来,“这些新式步枪,绝对不可能是卢象升、孙传庭等人打造出来的,我朝即便最懂这些器械的,也无非是孙元华等人,可他们制造的火器,绝不可能如此逆天。”
“这些步枪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交给卢象升、孙传庭等人使用,也是便宜了那群家伙,若老夫能有三百步枪兵,绝对也可以打的鞑子屁滚尿流。”
他真心觉得卢象升、孙传庭等人只是走了狗屎运,才能建立如此功勋,不然那一堆新式火器,交给哪个将领不能打出来一场大捷??
“现在,听说鞑子在遵化城外的大营中,都被打的不敢出营,整天都在等死,也在等着求和,甚至有了废国号,再次成为我大明边军一份子的念头。”
“这群可笑的家伙,现在想投降也晚了,辽东无数被他们屠杀的百姓,哪一个余丁会放下这份仇恨?只是为了抚慰辽东余民,朝廷都不可能放过他们,等待他们的只是早死和晚死之别。”
“你们说,我们联合上书,请陛下调遣所有勤王兵马北上,直接把几万鞑子全灭在遵化一带,如何?不管成不成,主动上书总是一个表姿态站队的方式。”
吴襄果断点头,“大哥说的不错,不管下一步形势如何变化,咱们先表态,站个队还是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