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冷的冰雨还在船外胡乱的拍。
花娘子已经提着两盏八角防风灯,挂在了船舱两侧。
迎着略显暧昧的灯光。
她在五个排排坐的男人当中,选中了表情最酷的傅长宵,开始搭话。
“先生穿着道袍,莫非是玄门中人?”花娘子的声音轻软,有种浑然天成的媚意。
傅长宵揉了揉鼻子。
“唉,说来惭愧,其实我穿上这身衣服也没多久。”
花娘子掩唇一笑:“这么说,先生此刻并无清规戒律要守是么?”
傅长宵立刻点点头。
花娘子见他长得实在俊俏,禁不住出言调戏道:
“那要是你与一个绝色佳人一见钟情,你愿意弃道娶她么?”
傅长宵想都没想,直接摇了摇头。
“为什么?我说的可是绝色佳人哦?”花娘子娇嗔着追问道。
“对啊,不就是绝色佳人吗?”傅长宵反问。
两个人似乎说了差不多的话,但是又大大的不同。
花娘子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困惑。
傅长宵的表情很严肃,很认真,以至于让她不太分得清对方所言是真是假。
不过想不通也没关系,她又不是衙门捕快,用不着探究事情真相。
只要知道对方是个负心汉就行了。
她假模假样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美人才能入得了先生的法眼?”
她抬起一双沁着波光的美目,在傅长宵强壮的身体上幽怨地扫了一下。
好巧不巧,坐在傅长宵旁边的书生们正光明正大地盯着她的胸口猛瞧,时不时还交头接耳地讨论一番。
她今日穿的是件深红色的抹胸襦裙,薄薄的轻纱仅罩住圆润的香肩,而胸前的挺翘却可以一览无余。
花娘子对此微微一笑。
呵,男人。
“各位公子。”花娘子娇声道:“那如果是你们,愿意舍弃一切,迎娶最爱的美娇娘吗?”
白衣小生闻言,仔细打量了一番她的容貌,随即点点头道:
“如果真的爱,我会愿意,一生这么短,遇到自己爱的一个人不容易,遇到爱自己的一个也不容易,自当珍惜。”
一听这话,花娘子还没说什么,一旁的书僮阿全就已经惊讶到不行。
“少爷,您泡茶要用四时的露水,焚香要用千年的檀木,吃的是珍馐,喝的是美酒,就连在家泡澡,也要打满龙泉的玉波水,你都过上这样的日子了,还舍得全部放弃啊?”
“你好大的胆子!”白衣小生没好气道:“难道本少爷在你眼中,就是个贪物欲,轻情意的纨绔吗?”
简直气死人,当初自己怎么会觉得这小子讲话逗趣儿,还特意向父亲讨来带在身边解闷……诶?这么一想,当初父亲把他送过来的时候,好像特别开心……
不是吧……
爹,你又来坑儿子!
……
见他发火,抱着剑的书生马上安抚道:“赵兄先别急着动怒,其实阿全说的也不是全无道理,你想啊,爱情虽然可贵,但是你真的能为此放弃亲情、友情、家业么?即便你真的放弃了,那爱情也绝对会离你而去。”
邹姓书生也赞同道:“蔺兄说的没错,而且像这样的例子,我们不是早就见识过了吗?”
“哦?”花娘子被他的话挑动了好奇心,于是搂住他的胳膊,轻声问道:“这位公子见识过什么?可否跟奴家说说?”
邹姓书生沉默了一下,而后道:“姑娘可听过摆渡郎独占花魁的故事?”
“摆渡郎独占花魁?那不就是春满楼的花魁娘子辛红烟,放着大把的王孙公子不要,最后选了个船夫做丈夫的故事吗?”
“没错。”邹姓书生不动声色地抽出手臂:“虽然市井流传辛红烟与摆渡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可据我所知,他们成亲后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
“哎哟,您这话说得有趣。”花娘子笑道:“他们夫妻俩的事情,公子又怎么会知道?”
“那自然是因为在下亲眼目睹了。”
花娘子的眼神变了变。
邹姓书生也不绕弯,指着花娘子胸前那颗红痣说道:“八年前,我在清波县的舅父家小住,曾有幸欣赏过辛娘子的惊鸿舞。”
“只是万没料到,当年色艺双绝的辛红烟,会是今日跟船的花娘子。”
辛红烟哈哈笑了起来:“公子年纪不大,眼神倒是犀利哈。”
话音落,一阵穿棚风吹进来,很凉。
这股凉意须臾转化为刺骨的寒意。
又一阵风起,船舱两侧的风灯发出“吱扭吱扭”的摇摆声,突的,变成了幽绿。
“啊—鬼呀—”
阿全扯着嗓子把自家少爷挡在身后。
蔺书生拔出剑,也站在了邹书生的身前。
“你不是人?”
蔺书生虽然是个书生,但他家却不是书香门第,而是武将世家。因此,他自小读书也习武,他曾以家传剑法“败心剑”打遍全城地痞流氓无敌手。
他行事强硬,手段狠辣,领教过他剑法的人,从来没想过人生会有那么不快乐。
但他觉得这不能怪自己,要怪就怪那些人的心理防线太脆弱,挡不住“败心剑”的敏感攻击。
只不过是刺刺胸口屁股屏蔽词的某些部位而已,那些人就炸了,怎么能怪自己出手没底线呢?
兵家争命,本来就是要攻人薄弱。
他从来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所以,辛红烟刚把鬼相露出来,意图攻击人,他的宝剑就朝着对方的胸口刺去。
“区区邪魅,也敢造次!”
蔺书生年纪不大,拿着宝剑倒也有几分气势。
众人见状,心下稍定。
俗话说,人怕鬼三分,鬼惧人七分,有这么一个胆大的练家子,又气血旺盛,何必怕一个柔弱的女鬼。
“噗呲—”
辛红烟的胸口爆开一团黑气,疼得她大叫一声:“男人都该死!”
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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