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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养伤有些无聊而已。”杰诺特耸了耸肩肩膀,不太放心地叮嘱“小心点,那个人可不简单。”
“我自然知道。”凌晓点了点头,神色逐渐凝重,因为她比杰诺特更了解弗伦,也看得出,他似乎是真得对她感兴趣了。
弗伦这个人,从来不能以常理来估计,只要是看中的就要想方设法得到,甚至可以称得上道德败坏。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凌晓就感觉这个男人对自己有些过渡热情,这样热情中带着勾引的态度,凌晓自然熟悉得很,只要他看中了哪个女人,总会展现出这样的一面。原本以为自己身后的三爷能够吓退弗伦,起码让他知道自己是不能碰的,却没想到对方根本不在乎,甚至也许会觉得,这样挖三爷墙角的行为才更加刺激、有趣。
到今日为止,凌晓已经婉拒了弗伦三次邀约了,两次是共进晚餐,一次是去听戏,也不知弗伦的耐心多久能告罄,而告罄后到底是强行出手,还是暂且退却。
不得不说,凌晓有些担心,三爷现在并不在沪市,而弗伦则是沪市真正的掌权人,即使有一个刘铭在一旁虎视眈眈,也不能影响他在沪市暂时的呼风唤雨。
凌晓唯有按兵不动、私下戒备,希望能够度过下一道关卡,等到弗伦被真正驱逐出沪市,她才能安心。
其实,凌晓并不想与弗伦作对,这个男人上辈子帮了她很多,虽然只是基于本身的兴趣,却的确让原本懵懂柔弱的凌晓真正成长了起来,即使后来离开了弗伦,也仍旧能够利用他所教授的一切独力生存下来。
凌晓记得,当曾经还青涩的自己带着任务接近弗伦,用生涩的手段勾引他,成为他的情妇之后,对方是如何手把手教她穿衣打扮、品酒调。情,最大限度地挖掘身为女性的魅力。后来想来,大概弗伦早就知道她是有预谋的接近,潜伏在他身边充当间谍的,不过,他有勇气也有兴趣与危险共舞,更是从来不会拒绝自己有兴趣的女人投怀送抱,干脆地将她收在了身边,悉心调。教。
弗伦曾经说过,他看中凌晓并不是因为她的美艳,而是因为预示着她拥有极大潜力的生涩。弗伦按照自己的喜好塑造着凌晓,让她逐渐变成心目中最完美的形象,大概这相处间也是有一份情谊的。所以,当她为了任务而偷走他的文件机密逃跑的时候,弗伦也没有下令赶尽杀绝,而是放了她一条生路,无论如何,凌晓是承了这一份情的。
只不过,即使是承了情,也不意味着凌晓这辈子希望跟这个危险的男人有什么感情上的桃色纠葛,更不用说她已然有了三爷。
看着孟宅门口笑嘻嘻的弗伦,凌晓反射性地感觉头部隐隐作痛,若不是碍于礼节不能真正撕破脸,真恨不得直接扭头,一走了之。
“凌小姐。”弗伦挂着极富有魅力的笑容走到凌晓面前,模仿西方的礼节想要吻她的手背,却被凌晓有些不自在地躲开:“抱歉,我还是不太习惯西方的礼节。”
“是我唐突了。”弗伦不甚在意地笑着耸了耸肩肩膀,愉快地寒暄着“凌小姐这是刚刚回来?我们还真是有缘。”
凌晓看了看门房那无奈地脸色,实在不知道这“有缘”是从何而来的,分明是他堵在这里很久了吧?
当然,这种话是不能明明白白地说出来的,凌晓挂着礼貌的笑容微微颔首:“的确是有缘,不知弗伦在这里是有什么公事吗?”不待对方开口,凌晓就摆出一副劳累疲倦的模样,扶着额微微蹙眉“虽然跑了一天,有些累,但是能帮上忙的我一定会配合您。”
见凌晓一力将事情往公事上带,又隐晦地表示了拒绝,弗伦的眼睛闪了闪,云淡风轻地回答:“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手下的人抓了个伪装成平民的军官及其家眷,本打算杀了,结果他却说认识凌小姐您,是您的朋友,所以我就过来问问,省得又错伤了自己人。”
弗伦的最后三个字咬得很是暧昧,带着浓浓的暗示意味,凌晓表情微僵,却没有办法反驳,只能硬着头皮询问:“请问这人是”
“军官叫沈随钰,另一个女人叫做陈怡。”弗伦紧盯着凌晓的表情,微笑道“凌小姐可认识这两人?”
凌晓暗骂沈随钰实在是蠢得很,竟然当真被抓了,有心想要装作不认识,却又觉得有些不妥,不过要是让她为了这两人而跟弗伦这样危险的男人做交易,凌晓是万万不愿意的。
思考片刻,凌晓点了点头:“这两人我的确认识,但是却称不上是朋友,仅仅有几面之缘罢了。若您给我个面子,放了的话自然是皆大欢喜,倘若不行,那也没有什么关系。”
弗伦微有些失望,毫不掩饰地遗憾笑了笑:“凌小姐的面子,我自然是要给的。这件事情可大可小,倘若凌小姐愿意赏脸与我共进晚餐,自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知为何,凌晓被弗伦执着到锐利的目光看的浑身有些发毛,这种志在必得的神情让她觉得倘若再次拒绝,会惹出麻烦,不由有些踟蹰。
如果只是一顿饭,能让这家伙消停一下的话,那也并无不可?
凌晓沉吟片刻,缓缓点了点头,巧笑嫣然:“既然都这样说,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 天杀,地杀,人杀 妹子扔的地雷真是霸气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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